封建社会时期选拔人才制度的演变
封建社会时期选拔人才制度的演变
在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各个朝代都在官员的选拔上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在我们教师招聘的考试中,我们有时候会发现,会考察到部分细节的朝代特征。今天就封建社会各个朝代的选拔人才的制度进行梳理。
一、秦朝
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集权制封建国家。秦在统一六国后,为了方便管理,秦进行了文字的统一,形成了秦朝的官方文字——小篆。
国家统一后,李斯敏锐地察觉到,统治者阶级内部思想不统一。因此秦采取了简单粗暴的“焚书坑儒”。
二、汉朝
1.汉高祖——汉初,刘邦下发《求贤诏》,招聘知识分子。
2.汉文帝——①召集有名学者到都城,并授以官衔;②采用地方推荐与中央考试相结合的方法。(汉文帝时期已经有察举制的相关形式,但并未形成明确的选拔制度)
3.汉武帝——①董仲舒提出一套严格的选举人才的方法②察举制完全确立,设孝廉科。
三、魏晋南北朝
1.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九品官人法)由地方上德才兼备有声望的人担任选拔官员,按照“才能选用”,但实际上就是按照等级门第进行排序,政府由高到低依次选用。因此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2.魏:“五经课试法”使考试与选拔制度结合起来。入学为门人,两年后能通一经称为弟子,再两年后能通两经可担任文学掌故的官职,两年后通三经可任太子舍人的官职,任满两年通四经可任郎中官职,任满两年通五经可随才叙用。
四、隋朝
1.隋文帝——废除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恢复采用察举制,为科举制打下来基础。
隋文帝建立了三省六部制,把选官任官的能力统归于吏部。隋文帝认为九品中正制并不能真正为国家选取人才,因此从法律上真正废除九品中正制。采用了察举制,但察举制与之前有很大的区别,有推荐的程序,但不决定于推荐,而决定于文化考试。
2.隋炀帝——隋炀帝于大业二年(606年)始建进士科,标志着科举考试制度正式确立。
隋代科举考试,建立了较为科学的考试制度,以“材”取“才”。经过调整后集中到常科与制科,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等,是经常举行的,制科作为补充。
五、唐朝
唐恢复科举考试开始于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设置常科有:明经、秀才、俊秀、进士。唐对科举制度进行了补充,创立了殿试。并对防止科考作弊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创立了别头试、糊名法等。
六、宋
设置了文举和武举,武科考试始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确定了“三年一贡举”,并确定殿试成为定制。
宋代在对科举考试的防止舞弊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行锁院制、别头试、糊名法、誊录制等。
七、元朝
1.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分左右两榜,蒙古人、色目人为“右榜”;汉人、南人为“左榜”。
2.以《四书章句集注》作为答题标准。
元代的科举考试造成了民族之间的不和谐,人为地造成了民族矛盾。而且规定答题标准,极大地限制了考生的思想。
八、明朝
1.朱元璋——发现考生大多都年纪较大,且大多只擅长写文章而不会处理事务。因此“罢科举,恢复荐举”。
洪武十五年,又恢复使用科举。逐渐形成了“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2.八股文成为固定的考试文体。
3.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只有接受学校教育的人,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一方面对学校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学校的数量和规模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教育目的过于功利化,使学校成为了考试的附庸。
九、清朝
1.科举考试分常科和制科两大类。常科有文科、武科、翻译科等。
2.清末1905年科举制正式被废除。从606年始建进士科开始,到1905年正式废除,共延续1300年左右。对我国封建社会时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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