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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共宜昌市委党校专项招聘2人公告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24 15:39:11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结合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 2个岗位,共招聘2人。详见《2020年中共宜昌市委党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在其他条件栏标明“应往届不限”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7.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市委党校网站(www.ycswdx.cn)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中共宜昌市委党校2020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3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61.136.223.37:7005/rskswt/pc/index.jhtml)进行。考生注册登录后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由宜昌市委党校负责。学校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市委党校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5.准考证打印。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14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335720680;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17-6759015。

(三)考试安排

笔试工作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由我校适时组织实施。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为主。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市委党校官网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2.面试

面试工作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由我校适时组织实施。面试前5日在市委党校官网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说课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复审及其他。面试前,由我校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委党校官网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委党校官网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4)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委党校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只有1人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委党校官网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三项目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报名本次招聘且参加了公共科目统一笔试,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下载《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报名结束前报学校政工人事处415办公室。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市委党校官网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委党校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市委党校官网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校可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我校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中共宜昌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759014;

举报电话:0717-6252825;0717-6056364。

点击下载>>>

市委党校岗位表

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

原标题:2020年中共宜昌市委党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cswdx.cn/content-60990-32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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