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73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年度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我院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
二、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学校负责核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21年起,教育部将推进实现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安部部门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对接,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核实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经学校统一组织,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可免测。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申请人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于测试。
三、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17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申报材料(用文件袋装好后粘贴封面,见附件2)按规定时间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二)现场确认(6月17日)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高等教育学历未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中级以上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学日历表,教学日历表请到教学管理部审查并加盖公章(在护理学院代课的课表需要请护理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
7.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存在免测情形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需跟网上上传照片同底版)。
以上证书原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后退还原件。
(三)申请人进行体检(6月19日)
1.时间:6月19日,请申报人按时间要求合理安排时间。
2.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78号),体检时请携带体检表(附件3下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好单位、个人基本信息,粘贴照片后到人力资源部盖章,照片未盖章的体检表无效)。
3.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体检中心,由学校统一取回。体检费150元/人,需现金或刷卡支付。
4.注意事项:需空腹,体检前一天晚10点后禁止饮食,体检时携带身份证、体检表、出示安康码绿码。
请各科室、各部门于6月18日上午下班前以科室为单位报送电子版《预约体检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至邮箱efyrlzyb@163.com。
(四)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具体安排与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
(六)上报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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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0615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ay2fy.com/chn_859/chn_861/content.jsp?id=1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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