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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认定时间

中公教师资格考试网 2021-08-31 16:11:51

2021下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认定时间已发布,2021下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是2021年9月1日至9月10日,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详细如下。【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 教师资格证认定个人承诺书等资料包

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资料上传及现场受理携带材料要求说明

1.个人证件照。

上传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认定信息填报”与“上传预约查询”两处上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

(2)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3)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4)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照片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6)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7)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申请人请勿穿着白色服装;

(8)不要使用正方形出国证件照直接进行比例压缩,须按规定尺寸要求重新切割确保照片无拉升变形,照片切割时须注意保留适量肩膀部位。

(9)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10)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11)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12)照片上传后,认定机构将对照片进行审核。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审核不通过退回要求重新上传,现场受理截止前(2021年11月5日)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本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无效。

照片样张:(https://shehr.shec.edu.cn/)

2.《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时下载个人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日期后,将承诺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A4竖版、正面、整体清晰)。签名后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上传效果。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查看附件1、2):由申请人下载附件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截止至2021年9月15日发送至邮箱:shteacher900@163.com;在2021年9月22日前,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往延安西路900号415室领取加盖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随后由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经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核实后,由其将函件返回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截止2021年11月30日未能获得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4.《身份证》。

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证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身份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信息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1)身份证遗失,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并限时提交办理完成的身份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此项将有效期内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证件原件。

5.户籍或居住证、学生证相关证明。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申请人系统将自动进行户籍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申请人本人信息页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户籍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申请人系统将自动进行居住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居住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所有申请人居住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可以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原件(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注:

居住证遗失,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派出所开具的补办回执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提供派出所开具的补办回执原件,并限时提交办理完成的居住证原件。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不用提供户籍证明和居住证。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自行将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整体清晰)。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以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须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4)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自行将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整体清晰)。另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原件(系统将自动进行户籍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申请人本人信息页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户籍原件。)

5.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人须在现场受理时提供由驻沪部队出具的在役证明原件。

6.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申请人自行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居住证原件。

7.在本市工作或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研究生就读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港澳台居民申请人自行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通行证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在认定信息填报时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现场受

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注:

(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2)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地址为:延安西路900号一楼,咨询电话:62558388。

(3)普通话证书遗失,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上传发证机构开具的遗失证明或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成绩查询页面截图;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申请人,开具遗失证明不予认可,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学历证书。

申请人须将学历证书拍照上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上传专科毕业证,在读研究生上传本科毕业证,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得上传学位证书。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将进行学历信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填写专科毕业证,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毕业证)在线核验,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信息。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另须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注:

(1)学历证书遗失,若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申请人,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若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另须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拍照上传,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2)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自行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4)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自行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5)“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6)“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7)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且未完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包含正在办理的人员)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申请人认定信息填报时系统将自动进行在线信息核验,申请人无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线信息核验不相符或无的申请人,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9. 其他。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另须将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提供等级证书原件。

(2)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根据数据核验结果后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现场受理时,上述所需材料,未按要求上传或携带的,不予受理。

相关公告:2021年上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以上是“2021下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认定时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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