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17】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
【导语】公共基础知识是军转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军考网为您整理了:【2020.3.17】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供广大考生练习。
1. 对_________,不适用死刑。
A.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B.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C.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D.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2. 刑罚中的主刑包括:
A.管制 B.拘役 C.剥夺政治权利 D.死刑
3.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下列关于附加刑的说法正确的有:
A.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
B.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C.在附加刑可以适用时,可以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
D.附加刑必须附加适用
参考答案见下一页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D。中公解析:《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本题答案为BD。
2.【答案】ABD。中公解析:《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根据法律规定,C不属于主刑,属于附加刑,故本题答案选ABD。
3.【答案】ABC。中公解析:我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在独立适用时,主要是针对较轻的犯罪。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并非一定要附加适用。故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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