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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重要考点:侮辱罪与诽谤罪

考研考试网 2014-10-22 10:45:38

侮辱罪与诽谤罪都属于侵犯人格权名誉权的犯罪,《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为内容的人格权。

我国《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侮辱罪和诽谤罪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侮辱罪与诽谤罪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特征等方面大致相同,在主体方面,两种罪的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两种罪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两种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两种罪均要求为直接故意,即犯罪行为意欲使被侵害对象的人格尊严、名誉等权利受到不法侵害。间接故意、过失则不构成两种罪的主观方面要件。,两种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侵犯的对象均为特定的个人。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

一、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须具有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侮辱他人行为

实施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例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露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二)侮辱行为须公然进行

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1998年12月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侮辱罪定罪处罚。所以,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也是侮辱罪的表现形式之一。

(三)侮辱对象须是特定的人

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尸体不能成为侮辱罪的对象,侮辱尸体的,以侮辱尸体罪论处,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四)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胯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等等。如果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诽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是虚构的

捏造,即无中生有,凭空杜撰,编造谎言。但单纯的捏造行为并不能构成诽谤罪,因为捏造某种事实后,如果只是让其停留在自己所能感知的范围内,并不能使他人感知,谈不上对他人人格、名誉的侵犯,不能构成诽谤罪。

(二)须有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1998年12月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在出版物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诽谤罪定罪处罚。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三)诽谤行为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特定的人既可以是1人,也可以是数人

特定的人不一定要指名道姓或写出真名真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比如为泄私愤,在文学创作中故意将主人公的身份和经历写得同诽谤的对象基本相同,损害人格、名誉情节严重者,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综上,从犯罪的客观特征分析,可以看出,侮辱罪与诽谤罪的主要区别是: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须是捏造事实。2、侮辱含暴力行为,而诽谤则不含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进行的,而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可以包括私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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