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为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资格。
3.申请专业为基础专业、艰苦专业者可优先接收。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5.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6.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奖励政策
1.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享受学校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费标准*实际学习年限,其中实际学习年限长不超过3年),每学年发放一次。
2.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
3.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4.可自主选择指导教师。
5.学术型推免生可直接申请硕博连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6.可参评我校设置的奖助学金(新生奖学金除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公派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国际访学交流等。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等之外,其他各学术学位专业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对接收推免生的计划不做统一规定,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安排,但各专业须留有一定数量的公开招考名额。
四、申请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
2.填写《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点此下载)。
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论文发表、科研活动证明材料。
五、接收程序
1. 第一阶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
(1)在此阶段考生可提前申请我校,填写《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并将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与申请表、信息表一起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为“推免生申请+姓名+本科学校”发至学院指定邮箱(见附表)。已经“萃英计划”方式提交材料者可不再提交。
2.第二阶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为9月28日)。
(1)报考阶段。推免生登录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填写报考专业志愿。
(2)审核阶段。学校审核考生填写内容后,“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3)复试阶段。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复试。考生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拟录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及时接收待录取。
六、其他
1.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否则不予录取。
2.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录取资格。
3.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的取消录取资格。
4.接收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视其为统考考生。
七、联系方式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附表:各学院联系方式
| 院系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土木学院 | 张老师 | ||
| 建筑学院 | 王老师 | ||
| 艺术学院 | 王老师 | ||
| 环境学院 | 郭老师 | ||
| 管理学院 | 苏老师 | ||
| 理学院 | 刘老师 | ||
| 材料学院 | 杜老师 | ||
| 冶金学院 | 姚老师 | ||
| 信控学院 | 李老师 | ||
| 机电学院 | 郭老师 | ||
| 思政院 | 宋老师 | ||
| 技术学院 | 夏老师 | ||
| 文学院 | 张老师 | ||
| 体育系 | 郑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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