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国普通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
2.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阅《聊城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接收程序
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复试通知要求到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为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申请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与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科目请参考《聊城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面试包括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面试与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向拟被录取者发放推免生接收函,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及时确认,逾期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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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 |
6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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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体系类型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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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 |
定向研究生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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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助学金 |
4800元/年 |
定向研究生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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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 |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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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一等) |
8000元/年 |
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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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二等) |
3000元/年 |
按在校研究生人数30%的比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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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三助” (助管、助研、助教) |
200-800元/月 |
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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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专项奖励 |
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硕士论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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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信息不准确,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箱:
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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