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面指导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校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接收、考核及复试工作。
二、接收专业
1.学校2015年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除专业学位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接收对象
纳入国家2011年普通校招生计划、具有推免生推荐资格等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立学院学生)。
四、接收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具有推免资格本科学习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补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次;
3.英语专业学生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专业成绩350分(含)以上),或参加国家大学法语、日语、德语等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4.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学校处分;
5.具有良好的学术专长和较大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重大竞赛比赛获奖者、各种荣誉称号获得者、学习奖励获得者和在学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者。
五、申请材料
1.《2015年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1 份;
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4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六、程序及时间安排
从2014年9月20日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申请材料下载、复试流程安排、其它具体要求、学院联系方式等请登录我校研究院网站查看。
七、其它
1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15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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