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政治马原重点解析:社会的基本矛盾
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是唯物史观中非常重要的知识点——社会的基本矛盾也是社会的基本规律,今天主要讲解的是第一对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虽然我们知道唯物史观部分在近几年的考研政治中并没有出现过分析题,但是今天学习的知识点包含非常多的选择题的考点,因此也是我们需要重点掌握的部分。
讲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我们然要先了解什么是生产力以及什么是生产关系。首先来说说生产力,考生们注意这里面包含着很多选择题的小考点。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这里面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生产力是一种物质力量,表现的主要是人们和自然发生的一种关系。我们前面的学习知道,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在这里我们要掌握关于生产力的质和量的问题。生产力的水平是生产力的量的规定性,表现为生产发展的现实程度。生产力的性质是生产力的质的规定性,它取决于生产的物质技术性质,主要是劳动资料的性质。
生产力具有复杂的系统结构,其基本要素包括三大部分,这是我们的常考点。一是劳动资料即劳动手段。它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用以改变或影响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或物质条件,是人和劳动对象之间的媒介。比如说人拿斧子砍树,那么斧子就是我们的劳动资料。其中,重要的是生产工具,它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是区分社会经济时代的物质标志。这里一定要引起注意,生产工具是生产力水平的衡量尺度,这需要我们重视起来,但万万不可将生产工具等同于劳动资料,他们是包含被包含的关系,生产工具属于劳动资料中的一种。马克思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这也是我们常说的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机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因为生产工具是区分社会经济时代的物质标志。二是劳动对象。它是指人们自身劳动对之进行加工,使之变为使用价值用以满足社会需要的那一部分物质资料,包括未经加工的自然物和已经加工的物体。还说人拿斧子砍树,这里的树就是劳动对象。劳动对象是比较好理解的。劳动对象一方面是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前提,劳动只有同劳动对象相结合,才构成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劳动对象又是人们改造自然的程度和生产力发展状况的一种标志,不同的劳动对象直接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合称生产资料。三是劳动者。它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知识并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活跃的因素。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相结合,才能变为现实生产力。对于生产力重点掌握的考点就是三句话:生产力由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者构成;劳动对象中的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是区分社会经济时代的物质标志;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活跃的因素。除此之外再加上一句考点,就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接下来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关系。这里注意和生产力相比较记忆。生产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产关系是指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广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再生产的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诸多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体系。这里我们重点掌握的是狭义的生产关系,广义考查的可能性不大。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基本的、决定性的,它构成部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区分不同生产方式、判定社会经济结构性质的客观依据。对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小考点一定要牢牢记住。
了解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后,开始学习二者的辩证关系,由于这个部分也不会以分析题的形式考查,因此考生做到理解知道就可以,而且这部分的知识是比较好理解的,因为它是我们马原辩证关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模式——决定与反作用的辩证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社会生产中,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类似的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具体来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首先,生产力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当一种生产关系还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它是不会灭亡的;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时,然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
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当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继续发展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反作用的实际过程和情形是十分复杂的。新的生产关系总体上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但并不排除它的某些环节或方面不适合生产力状况而阻碍其发展;旧的生产关系总体上基本不适合生产力发展,但也不排除它的某些环节或方面的调整和改变,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生产力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固然会阻碍其发展,而由于人为的原因使某种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水平,这种“拔”了的生产关系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但是,不管哪种情况,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归根到底还是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反作用的性质也是取决于它是否适合生产力的状况。因此,判断一种生产关系是否优越的标准,在于这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是适合的还是不适合的,是促进还是阻碍生产力发展。不能离开生产力的状况和要求,孤立地、抽象地看待生产关系。这里面大家一定要注意一点,通常讲到反作用,一般都会有两种情况,正确的促进,错误的阻碍,但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矛盾关系里,反作用是合适与不合适的情况,因此说先进的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发展一定有促进作用是错误的表述,考生一定要小心类似的陷阱。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亦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还有一个基本规律我们下次再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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