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冲刺分析题(二)
在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卷当中,法理学分数值在六十分左右,考生应该投入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应对这门课程。下面是中公考研分享的一些法理学分析题。
6、马克思种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找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请分析这个观点。
7、某镇镇长在一次镇人代会上郑重指出:“为维护镇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快镇经济的发展。须坚决做好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落实。具体来说,须做到依法治镇、依法治村,要制定各种办法、规定来治理镇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特别是重点治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请你运用所学的法理学知识和原理对这段话做出分析。
8、在我国古代,法与刑是通用的。现在仍有人认为。法的作用就是惩罚犯罪者。请你结合法对人的规范作用对这一认识作出评价。
9、某法学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提出:“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与狭义的法律仅有范围大小之别,无内容和效力之异。”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对该讲授内容进行分析。
10、法制定过程中,应坚持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性相结合的原则。
2016考研倒计时的钟声已经敲响,考生只有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赢得利,在此阶段考生们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身心的投入到考研这场战役中去。中公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冲刺集训、专业课一对一、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中公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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