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犯罪概说
一、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现实、危险)
二、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1.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4.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5.侵占罪。
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告诉。不是提起公诉,被害人可以撤诉。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考研频道)
及时掌握考研信息
回复“2021”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