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考研2018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白皮书: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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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与宪政有着极为切的关系。宪法与宪政互为基础和前提,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具体而言:
1、在世界宪政历史发展过程中先有宪政实践,后有宪法文本的制定。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政是宪法规范与宪法实施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3、宪政指导宪法制定和修改,宪法是宪政理念的表现形式。
4、宪政是宪法的生命,离开宪政的宪法就是一纸空文,宪法颁布实施之后,修改宪法文本适应宪政理论的新发展和新情况。
所以,宪法是静态意义的法律文本,宪政是动态性质的实践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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