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法硕:刑法学复习考点(5)
法律硕士近年考研热度居不下,就业前景和就业率也非常好,所以法硕的报考热度也有原因,竞争的激烈程度也能想象的出,关于法律硕士的一些考点内容中公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考研法硕:刑法学复习考点(5)”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危害性
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刑法就没有要把它规定为犯罪;某种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由此可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质和量的统一。
2、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是指触犯刑律,即某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法律评价。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没有刑事违法性,也就没有犯罪。因此,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3、惩罚性
应受惩罚性是犯罪的重要特征,它表明国家对于具有刑事违法性和法益侵害性的行为的刑罚惩罚。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中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种免予刑事处罚是以行为构成犯罪行为前提的。这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虽然具有应受惩罚性,但因其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结合不可分割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而其他两个特征是由社会危害性派生出来的。正由于三者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所以它们都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以上是中公考研为考生整理的“2020考研法硕:刑法学复习考点(5)”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法律硕士相关考研资讯尽在中公法学频道!
相关推荐: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考研频道)
及时掌握考研信息
回复“2021”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