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政治:马原常考知识点整理(16)
2021考研的考生部分已经开始备考政治了。政治也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一门学科,刚复习的阶段一定要有规划,后期才能做到临危不乱。下面中公考研小编整理了一篇“2021考研政治:马原常考知识点整理(16)”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1.解决矛盾的形式有: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
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
矛盾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
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22.区分质是认识量的前提,考察量是认识质的深化。
23.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是:
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在表现形式上是不同的。
24.逻辑与历史的关系:
一方面,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思维中的再现。逻辑的进程和历史的进程具有内在统一性。
另一方面,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包含着差异和对立。
25.实践主体是指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从事现实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所以不是指一切人)。实践客体是指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所以与客观存在的事物不完全等同)。
考试的时候每一分都很重要,掌握重点,夯实基础,尽量复习到位!以上为中公小编整理的"2021考研政治:马原常考知识点整理(16)"的相关内容,预祝大家都能考上理想的学校!更多相关内容尽在中公考研思修与法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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