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5
犯罪构成的分类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如犯罪既遂。故意杀人罪既遂符合基本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总则条文以基本犯罪构成为基础而加以修正的犯罪构成。如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的非实行犯,如组织、教唆、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等,符合修正的犯罪构成。
二)完结的犯罪构成、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完结的犯罪构成(关闭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完整地规定了所有要件的犯罪构成;如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待补充的犯罪构成(开放的犯罪构成),指刑法仅规定了部分要件,其他要件需要司法机关适用时进行补充的犯罪构成。如条文中有“其他”、“等”字眼的。如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三)单一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
单一的犯罪构成,指刑法规定的各个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即犯罪构成中只含有单一客体、单一行为、单一主体、单一罪过形式。
四)复杂的犯罪构成,指刑法规定的要件内容可供选择或互有重叠的犯罪构成。包括
1、刑法规定的两种以上的行为、对象、主体等,只要符合其中之一,便成立犯罪。
2、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客体、行为等,具体事实同时符合刑法规定时,才成立犯罪
以上就是中公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5”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通过考试!更多法学考研信息尽在考研法学频道!
相关推荐: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考研频道)
及时掌握考研信息
回复“2021”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