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夏令营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院系简介
2019年7月6日,学校对原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原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光电科学与工程系进行统一调整部署,组建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突出,坚持以“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为建设方向,以培养全面发展、专业见长的复合型优秀人才为办学目的。学院由物理学系、材料科学系、电子科学系、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研究院组成,拥有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极化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纳光电集成与先进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市磁共振重点实验室四个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另有上海市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上海市立德树人通用技术研究基地。
学院现有物理学、电子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有物理学(含师范、非师范)、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5个本科专业。
二、推荐条件
(1)推荐生应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推荐过程中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着重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2)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根据综合排名择优遴选推免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正在处分期的纪律处分(如已解除,日期以学校下发的解除处分红头文件为准)。
[3] 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
[4] 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 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3)平均绩点不低于2.8,参与系组织的综合排名达前50%(含50%),或经系内计算学业成绩排名达前50%(含50%)的学生,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前提下,可以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申请特别推免程序。
[1]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潜质,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2] 专业能力突出,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特别推免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三名及以上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教授”)或各专业点(教学点)责任教授(点长)联名推荐;
[3]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并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的,向学校提交特别推免申报;
[4] 学校审核后,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通知;
[5]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申请者参加答辩。
三、综合排名
3.1排名办法:
(1)综合排名由专业成绩A1(70%)、素质能力类考核A2(30%)成绩和违纪扣分A3确定(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A1*0.7 + A2*0.3 - A3 (1)
(2)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单独排名。
3.2专业成绩A1
占综合排名成绩的70%。
专业成绩按照本科第一学期至第五学期在华东师范大学期间的主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计算方法为课程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
(2)
其中,Gi:第i门课程成绩,Ni:第i门课程学分。
注:(1)重修课程按第一次成绩计算;(2)若在计算成绩时有必修课还没有修读,则该课程以0分计入。
外校插班、本校外系转专业、往年休学、到外校交流等学生,只计算在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所修的2017级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
3.3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A2 (最高100分)
占综合排名成绩的 30%,由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得分和素质类加分项目得分组成。
[1] 专业能力素质测试A21(最高50分):由面试成绩决定。面试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考核专家组进行统一面试。
[2] 素质类加分项目A22(最高50分):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见附件1。
四、实施程序
(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公布。
(2)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提交申请,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免试直升2021年研究生推荐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不能获得相应的素质类加分,不参与后续的综合排名及推荐流程。
(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依据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含综合成绩、排名及拟推荐情况)。学生对初选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信访小组提出,信访小组将进行调查并向学生个别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学院可向学校正式提交推免申报。
(4)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学校主页和教务处网站公示。未经学校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教务处提出。由教务处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问题的学生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被确定推荐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 不能在2021年6月份如期毕业者,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者。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推荐计划,不批准其赴境外留学的申请。
六、总结
2020年夏令营入营名单院校包含45名优秀大学生参加。
更多详细信息可以查看:http://phy.ecnu.edu.cn/be/0f/c5679a31079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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