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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会计考点:负债的计税基础

中公会计 2017-09-05 11:50:45

距离2017年注会专业阶段考试还有38天,最后两个月时间,考生不要松懈,抓紧备考吧!今天中公会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会计考点:负债的计税基础。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点击加入>>>【2017注会备考④群】:254588397,可获得群内定期推送2017年注会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哦!

【考点】负债的计税基础

【考频】知识点

【难度】较难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一)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应将?提供售后服务发生的支出满足有关确认条件时,在销售当期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负债。但税法规定,销售产品有关的支出可于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由于该类事项产生的?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因此其计税基础为0。

【例题·单选题】A公司于2×15年12月31日“?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贷方余额为100万元,2×16年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90万元,2×16年12月31日预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10万元,2×16年12月31日该项负债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0

B.120

C.90

D.110

【答案】A

【解析】2×16年12月31日该项负债的余额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因此计税基础为0。

因其他事项确认的?负债,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原则确定其计税基础。某些情况下,因有些事项确认的?负债,如果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即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0,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

(二)预收账款

1.预收款项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基础为0。

2.预收款项未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三)应付职工薪酬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应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未支付之前确认为负债。税法中对于合理的职工薪酬基本允许税前扣除,但税法中如果规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因超过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即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所产生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例题·单选题】2×16年1月1日,B公司为其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16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18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19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B公司2×16年12月31日计算确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为200万元。税法规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实际支付时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16年12月31日,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200

B.0

C.100

D.-200

【答案】B

【解析】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2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200=0。

(四)递延收益

1.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也同样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影响。

2.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资产负债表日,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期末递延收益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则产生1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五)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如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会计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映。税法规定,行政性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之间的差额,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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