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问答:企业破产法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进行到强化阶段,努力备考中的你在学习中是否还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明确各类知识点,中公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了一些问答资料,以下是《经济法》知识点的问答环节,希望可以为你答疑解惑。
【问】债权委员会和债权人会议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答】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
(1)债权人委员会是否设立,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确定(并非必设)。
(2)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不得超过9人,由人民法院以书面决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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