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0-18)
2018注会考试已经结束,准备报考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是时候准备起来啦!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高效复习?每天坚持做每日一练,稳扎稳打夯实基础,突破解题难关。中公会计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试题,赶快练起来吧。
多项选择题
1.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特别法人包括( )。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C.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D.机关法人
2.下列不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明明,8岁,接受叔叔赠与的价值200元的玩具
B.华华,11岁,以五千元售出一台液晶电视
C.张三,19岁,被迫将其摩托车送给朋友
D.李四,35岁,将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借给同事
3.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被人民法院驳回
B.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诉前财产保全
C.债务人否认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D.债权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4.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B.其无效须以当事人主张为前提
C.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D.其无效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5.8月6日,丙向甲借用劳力士手表,约定8月10日归还。8月7日,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该劳力士手表出质担保。双方在书面质押合同中约定,若甲届时不能清偿债务,则手表直接归乙所有。8月8日,甲通知丙于借用期满后直接将手表交给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的质权设立于8月7日
B.乙的质权设立于8月8日
C.若甲届时不能清偿对乙的债务,乙依约直接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D.若甲届时不能清偿对乙的债务,乙有权就手表变价,并以变价所得优先受偿
1.【答案】ABCD。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2.【答案】BC。
解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选项C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3.【答案】ABD。
解析: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效力: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①申请支付令;②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③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④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⑤申请强制执行;⑥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⑦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因此选项ABD正确。选项C 义务人没有同意履行义务,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4.【答案】AC。
解析: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选项B、D错误。
5.【答案】BD。
解析:选项AB: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8月8日)“视为移交”,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选项CD: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但“流质条款”的无效不影响质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在本题中,乙不能直接取得手表的所有权,但乙的质权仍然有效,乙有权就手表变价,并以变价所得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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