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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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2011年8月9日晚,甲被人袭击打成轻伤。经访查,甲于2017年10月30日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是乙将其打伤的。甲如果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向乙提出赔偿请求。该法定期间的最后日期为( )。
A. 2018年8月9日
B. 2018年10月30日
C. 2020年8月9日
D. 2020年10月30日
2.【单选题】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 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 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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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答案】 D
【解析】 (1)根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应当包括知道“加害事实”和“加害人”两个方面,且最后的截止日没有超过20年的最长期限;(2)根据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因此,选项D正确。
2.【参考答案】 C
【解析】 (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所以选项A错。(2)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所以选项B错。(3)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所以选项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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