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本条财经新闻来自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发布了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我市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修订)(津注协[2017]26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综合评价信息。
二、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经市财政局批准设立并完成工商登记在我市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外省市在我市设立的分所),均应参加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的填报。2018年12月31日前已合并、分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以合并、分立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当年综合评价。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应对填报的综合评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市注协对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的综合评价信息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市注协将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如果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填列信息不实,责令限期更正,逾期不更正的,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当年综合评价资格;如果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弄虚作假,填列信息严重失实或者故意填列不实信息的,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当年及下一年度综合评价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因应于2019年3月底前收取的2018会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费暂缓收取,故各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会费不用填报,只填报执业会员会费即可。
五、填报方式: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登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办公自动化→点击事务所综合评价管理→点击综合评价填报列表→点击填报,按照系统要求在线进行录入。
六、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综合评价的填报工作。
市注协将根据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无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综合评价排名并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和公告。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和注册部反映。
联系电话:。
2019年4月23日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原文链接:;pid=15&cName=tz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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