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二章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题)
【单选】下列关于纳税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纳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B.纳税人的基本形式仅指是自然人
C.扣缴义务人是纳税人的一种形式
D.自然人可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答案见下一页
【答案】D
【解析】选项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而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指的是负税人。选项B,纳税人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最基本的形式。选项C,扣缴义务人,是指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等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不是纳税人。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法》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知识点及相关练习题,后续中公小编也会在网站上持续为大家更新注会税法知识点,希望能够为大家备考2019注会带来一些帮助。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会计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此外,中公小编还为各位考生准备了注会新大纲变化详解资料,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领取!最后,中公小编也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2019年的注会考试!
小编推荐: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会计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会计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