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经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知识点】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1.登记生效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生效条件。
【相关2】以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相关】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例题)
【单选题】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价款。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生效
B.合同生效,但是甲有权解除合同
C.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D.合同生效,但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
答案见下一页
【答案】C
【考点】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法》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知识点及相关练习题,后续中公小编也会在网站上持续为大家更新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希望能够为大家备考2019注会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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