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无偿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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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无偿划拨
1.使用期限
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无偿划拨+转让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例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对于决议方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尚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B、由股东大会审议
C、由本企业债权人会议审议
D、只能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答案见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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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尚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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