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禁止抵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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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抵押物:禁止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例题)
【单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禁止抵押的情形是( )。
A.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为筹措运营资金,将自己拥有的一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B.乙为给儿子筹集留学费用,准备将一套所有权有争议的房屋抵押
C.丙系某公司的财务人员,因涉嫌违法,丙的汽车被查封,后丙将汽车抵押给银行
D.丁学校作为事业单位,为了筹资建立校办厂,将本学校的教学楼用于抵押
答案见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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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禁止抵押财产的情形。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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