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六章知识点:资源税的纳税人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第六章 资源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知识点】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解释】资源税是境内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关联概念:扣缴义务人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
【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
A.境内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境内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我国管辖海域内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见下一页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法》资源税的纳税人知识点及相关练习题,点击下方图片即可获得中公研究院根据2019《税法》新大纲为各位考生准备的注会备考宝典|新大纲知识点手册。
点击图片即可获取↓↓↓
【正确答案】ACD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会计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扫码进群,不仅可以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备考伙伴,还可以领取不定期的注会惊喜礼包哟!最后,中公小编也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2019年的注会考试!
小编推荐: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会计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会计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