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原标题:上海长宁区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一篇关于上海长宁区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的新闻。其详细内容,中公会计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长宁区财政局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
一是制定办法,依规管理。制度先行,制定了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作出全面、系统地规范。
二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预算单位账户开立、撤销、变更工作流程,严把审核关,对预算单位新开立银行账户和变更银行账户开户银行的,须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有条件的预算单位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待相关材料齐备后,财政部门才予受理。
三是严格自查,清理账户。开展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存放管理的自查工作,关注开设银行账户是否合规和贯行利益回避制度等情况。全面清理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规定开立的账户、对有使用年限的账户使用期满又未经申请核准延期的账户、对开立后一年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账户,应及时销户并办理销户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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