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六章知识点:资源税的税目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第六章 资源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知识点】税目和税率
(一)税目
| 征税范围(结合税收优惠) | 不征或暂不征收的项目 | ||
| 原油(天然原油) | 不包括人造石油 | ||
| 天然气 (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
|||
| 原煤、未税原煤加工洗选煤 | 其他煤炭制品 | ||
| 金属矿 | 黑色金属矿 | 铁矿、金矿、铜矿等原矿或者精矿 | 对未列举的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 |
| 有色金属矿 | |||
| 非金属矿 | (海盐、湖盐和井矿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形态的初级产品 | ||
| 石墨、煤层气、硅藻土等等 | |||
【解释1】盐的资源税分类有变化,原来分为液体盐和固体盐。现在具体为:海盐、湖盐和井矿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形态的初级产品)
【解释2】外购液体盐连续加工生产固体盐的政策删除,用的新的资源税扣税政策取代。
(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2009年)
A.进口的天然气
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C.湖盐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答案见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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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CD
【解析】进口天然气不征收资源税。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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