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社区居委会的设置
专业知识有限,对于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个致命伤,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社区实务知识:社区居委会的设置,希望能为参加社区工作者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社区居委会的设置】
一、社区委员会的性质
是社区成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社区委员会实行自治的原则
社区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原则。
三、社区委员会一般设立的工作岗位
一般可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治安调节、环境卫生、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和妇女等工作岗位。
四、社区委员会设置哪些职位?一般如何配备社区干部?
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9人组成。具体人数由区县市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
五、目前我市杜区委员会专职成员的配备比例是如何确定?
一般每200-300户配备一人,多民族的社区,应当有适当的少数民族成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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