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专业知识有限,对于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个致命伤,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社区实务知识: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希望能为参加社区工作者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范围
已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目前,有的地方把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
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方式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大中城市和其他经济比较发达、社区建设比较规范的地区,应主要采取这种形式。中央下放到地方管理的企业的退休人员,原则上应纳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仍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
(1)新增退休人员应在退休次月的20日至月末前,持"基本养老金发放专用存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科办理登记,如果户籍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要办理转移。
(2)退休人员每季度要与自管组组长见面一次。居住地发生变更的要告知社区工作人员,由其到街道社会科办理转移手续。
(3)无行为能力或行动不便并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不在本市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社会工作人员认定后送养老金上门。居住外埠的由本人申请后可邮寄养老金。报销基本医疗费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凭证,每季度报销一次。
(4)退休人员亡故后家属在7日内携带户口簿、死亡证明、养老金发放存折等证件到街道办理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手续,由社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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