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

首页 >社区工作者 > 考试信息 > 工资待遇 >

2020陕西安康市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0-05-27 16:43:0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突出抓好我市稳就业工作,现就我市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有关举措通知如下。

一、把稳就业放在首要位置,稳稳握住最大民生

(一)高度重视稳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中将“稳就业”放在“六稳”“六保”之首,在平利县考察期间,专门调研搬迁群众就业情况,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各种方法保障贫困群众就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稳就业、扩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把稳就业工作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迫切任务,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完成好“保居民就业”工作任务。(各县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援企稳岗政策落实,稳定就业存量

(二)提高复工复产效率。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和农业生产等上下游产销对接和生产调度,强化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各县区各部门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复工。清除妨碍复工复产、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采取电子招标、视频会等方式,保障招投标、设计审查有序推进。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对困难企业税费减免、融资支持等政策,发挥好再贷款和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撬动作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金融办、市税务局、人行安康中心支行、安康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开展“千企万户减负稳岗行动”, 网上办理减税降费政策到企到户、到边到底,6月底前全部办理到位。全面落实中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型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按中省有关政策标准执行。推进新社区工厂、返乡入乡小微企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优化资质和证照管理,持续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等工作,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农民工返岗复工应返尽返。适应企业逐步达产达效、消费逐渐恢复、学生逐步复学、旅游复苏回暖等形势变化,以县区为单位,依托镇村常态化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一站式”服务保障,确保应返尽返。对组织集中返岗、劳务输出涉及的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给予支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稳定劳动关系。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优化用工指导服务,积极主动协调劳动关系,依法规范裁员行为。加强劳动仲裁等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指导企业和职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

(六)发挥产业投资带动就业作用。从2020年起,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在编制和评估专项、区域等规划,审批审核备案和评审重大项目时,将重大产业、重大工程带动就业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明确规划和项目优先带动就业目标。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创新谋划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扩大投资,扩大就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以5G网络、数据中心等为重点,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壮大“互联网+”、平台经济、“云经济”,培育一批线上零售、在线医疗教育、网络培训、远程办公等功能性服务平台,培育更多的经济和就业新增长点。持续挖掘内需, 鼓励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支持康养、电商、家政等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企业扩大用工规模。2020年6月底前,暂缓缴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免缴。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人行安康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依托产业企业,支持就地就近就业。优先推动未脱贫劳动力、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湖北返乡滞留农民工等群体就业,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就业帮扶计划。鼓励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扶贫龙头企业、新社区工厂(扶贫车间)等优先吸纳我市劳动力,按标准兑现吸纳劳动力就业补贴。2020年底前全市新增转移就业示范园区5家、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办10个,市级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基地30个。加强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以工代赈项目中省补助的15%用于发放劳务报酬,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务工增加收入。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岗位托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对疫情防控期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新社区工厂(扶贫车间)、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带贫主体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贴息支持。返乡农民工在养老护理家政行业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返乡后超过6个月内未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在当地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新社区工厂就业的,比照贫困劳动力享受吸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两项政策执行从2019年11月23日到2020年12月31日)。鼓励和组织无意愿返工农民工从事特色养殖、特色种植和乡村生态旅游等实现就业增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扶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实行柔性城市执法管理,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出店经营。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15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鼓励和引导平台企业放宽入驻条件、降低管理服务费,与平台就业人员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安康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十一)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持续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能。城市创优评先项目要将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作为重要条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人行安康中心支行、安康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创业创新基地和特色载体建设。2020年底前新增培育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家,完成“百县千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建设任务,按规定给予奖补。对政府投资开发、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要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向创业者免费开放。大力宣传安康创新创业环境,举办“圆梦安康”创客大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创业资金补贴力度。发挥创投引导基金的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支持。构建创业担保贷款“省市统筹、县区主体、分级负担”的机制,优先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推荐免担保机制,对信用乡村推荐的借款人,可免除反担保,2020年底前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将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行安康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增强创业培训效果。继续在全市推广“白河经验”创业培训,激励和引导更多就业人员提升创业技能,2020年底前,完成创业培训3000人。大力发展“一县一品”培训品牌,结合本地特色文化、餐饮、保健、旅游以及其他服务行业开展创业培训,依托电商平台实施智慧农业、品牌推广等培训服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大力支持返乡创业。2020年底前,返乡农民工在本县区初创的创业实体,按其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农民企业家回本县区投资100万元以上创办企业的,享受当地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返乡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其宅基地内从事生产经营;加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支持力度。(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安康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增加优质教育、住房等供给,解决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居住等实际问题。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妥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做好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对创业失败的劳动者,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多举并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十七)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新增就业见习岗位,2020年底前完成吸纳高校毕业见习1350人。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期限。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扩大基层就业规模。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500人,县区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300人,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招募规模,按计划分期分批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70%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允许相关专业大学生就业时免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适当延迟办理录用接收手续。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期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认真落实扩大招生入伍规模有关政策。加大国务院、省政府扩大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和加大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力度, 落实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等政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政策兜底,保障困难人员就业和基本生活

(二十一)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推进劳动年龄退役军人就业失业实名登记全覆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享受政策期限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全面推行网上失业保险金申领,取消失业保险金申领60日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80%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就业服务,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援助

(二十三)高频率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全面开展线上就业、失业登记服务, 建设智慧人社就业平台。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和“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求职招聘、网上面试等线上服务活动。加强供需对接,继续大力推广“旬阳村级劳务扶贫服务公司”模式,对大龄和低技能劳动者,易地搬迁群众有序开展专门就业服务。(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开展“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专项行动,2020年底前完成各类培训2万人次。以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为重点,继续深化技能扶贫,抓好“修脚师”等为重点技能品牌的培育,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全面提升技能培训人员的就业率。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和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做实易地搬迁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坚持“群众搬到哪里,服务跟到哪里”,继续推进基层“八个一”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一定规模上的易地搬迁社区设立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就业管理服务,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实现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十六)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建立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市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加强联系,促进稳就业政策协同。充分发挥市县区稳就业工作专班作用,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研究稳就业重大问题,落实稳就业政策举措。(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数据监测研判。建立市级就业形势研判制度,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和失业风险监测,改进完善人力资源市场、重点企业、失业动态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个专项监测体系,关注农民工返乡回流情况,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定期分析研判。制定化解失业风险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大督导落实力度。将稳就业作为各级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稳就业促就业职责,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市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强化保障激励。统筹用好就业创业、技能提升专账等资金。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对在稳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原标题: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2113086.html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社区工作者考试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猜你喜欢换一换  

 直播课堂

延庆社区工作者面试考前冲刺

北京延庆社区工作者面试考前冲刺

社区工作者 |02-11 06:00

免费
2022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峰会预约

陕西2022年陕西省考公告解读暨备考指导

省考 |02-20 12:00

免费

 图书教材去APP查看更多图书

备考工具
退出

社区工作者<

进入频道首页

考试信息

招聘信息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面试信息 报考条件 工资待遇 职位表 体检名单 录用公示 考试资讯

考试题库

真题 模拟题 每日一练

备考资料

行测 申论 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 面试 时政热点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