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社会工作师初级综合能力考试试题每日一练(7.13)
1.社会工作者小张设计了一份项目申请书,参加社区公益创投活动。在这份项目申请书中,需要重点说明的内容有( )。
A.项目的政策意义和实践意义
B.项目的主要目标和成效指标
C.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策略
D.项目的盈利模式和社会影响
E.项目的经费预算和交代方式
2小林以F机构为样品,开展个案研究,目的是了解项目化运作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影响。关于该研究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该研究能更多地体现F机构发展的个别性特点
B.该研究需要严格按照预定步骤进行各项研究工作
C.该研究可以帮助形成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影响因素的理论
D.该研究结果可以反映F机构所在地域的所有机构发展的情况
E.该研究收集的资料包括F机构的访谈记录、现察记录和服务档案等
3.问题和答案是问卷设计的核心。下列问题和答案符合问卷设计原则的有( )。
A.你18岁以前主要生活在哪里(即小时候你们家在哪里)?
(1)本市本区(2)本市郊县农村(3)外省城市(4)外省
B.多子多福.你希望生几个孩子?
(1)1个(2)2个(3)3个及以上(4)不想生小孩
C.你对你自己目前的工作满意吗?
(1)非常不满意(2)比较不满意(3)一般(4)比较满意(5)非常满意
D.你们夫妇双方的老人是否希望你们生两个孩子?
(1)不希望(2)希望(3)随便(4)不知道/不适用
E.你生第二个孩子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只勾最主要的一项)
(1)孩子可以有个伴,有利于孩子成长
(2)希望生一男一女,儿女双全
(3)可以传宗接代。分别姓父母双方的姓
(4)多一个孩子将来养老更有保障
(5)其他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有( )。
A.小赵.步行上班途中在人行道上被汽车撞伤
B.小钱.工作前打扫办公室时滑倒摔伤
C.小李,工作时办公室吊扇脱落被砸伤
D.小王.加班时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抢救。72小时后死亡
E.小张.因公出差时感到工作压力过大.自残受伤
5.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丈夫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 )。
A.妻子怀孕3个月
B.孩子出生刚满5个月
C.孩子出生刚满10个月
D.妻子中止妊娠刚满4个月
E.妻子中止妊娠刚满8个月
1.AE【解析】本题考查项目申请书的内容。机构要想从政府、基金会获得经费支持,在项目申请书中要说明以下内容:向政府或基金会申请这笔经费支持的意义,或申请这笔经费(有时是实物)要做什么,其用途要符合社会福利或社会公益目标,符合政府或基金会的资助目标;要说明资助的重要性,即这笔资助对于项目对象的必要性;说明资助额及申请这一数量资助的原因,需要列出较细致的项目预算;要说明怎样使用这笔资助,即怎样将这笔资助运用于机构的服务;要说明使用这笔资助可能达到的预期效果;要说明使用这笔资助的社会交代方法,即如何向资助者报告资助项目的结果。(考点:社会服务机构的筹资方法)
2.ACE【解析】本题考查个案研究的特点。个案研究,更多地体现研究的“对象”维度品性,强调研究对象的个别性。由于可以采用多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难以仅仅参照某种方法的操作步骤进行各项工作。个案研究依托分析性概括,彰显了其辅助理论构建的重要力量。个案研究具有手段和资料多元化的特点,访问记录、观察记录、个人文稿、官方文献、新闻报道、他人评论等都是重要的资料载体。(考点:个案研究)
3.CE【解析】本题考查问卷设计。A项的答案设计没有满足穷尽性。B项的问题设计带有倾向性,D项问题的设计具有“双重含义”。(考点:问卷设计)
4.ABC【解析】本题考查工伤的认定。在可认定工伤方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是患职业病的;五是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在可视同为工伤方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是故意犯罪的;二是醉酒或吸毒的;三是自残或者自杀的。(考点:工伤的认定)
5.ABCD【解析】本题考查离婚的条件。《婚姻法》对现役军人、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四种情况的离婚进行了特殊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考点:《婚姻法》中有关离婚的规定)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社区工作者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