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安徽蚌埠市面向全省公开选聘蚌埠市中医院院长等职位公告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蚌埠市中医院院长1名、蚌埠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1名、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副校长1名、蚌埠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蚌埠市中医院院长职位的,须为医学卫生类。
3、年龄在45岁以下(1962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2岁。
4、报考蚌埠市中医院院长职位的,任正科级职务须满3年(2004年9月以前任职);报考其他三个职位的,任副科级职务须满3年或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任职年限不作要求。现任副县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者,也可报名参加公选。
5、身体健康。
(二)职位要求
1、蚌埠市中医院院长职位:熟悉新时期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临床或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经历。
2、蚌埠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副校长职位:熟悉中等职业教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3、蚌埠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熟悉房地产管理工作,具有房屋建筑、管理知识,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3年以上房屋建筑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经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照片五张统一到蚌埠市委组织部企事业干部科报名。报名表可通过登陆蚌埠先锋网站、蚌埠人事人才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
各有关单位也可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3日—12月12日
联系电话:
2、资格审查。蚌埠市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各职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10人。
三、工作步骤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取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30分钟。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35%。取每个职位的笔试、面试加权成绩的前3名进入竞聘演讲。
3、竞聘演讲。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选聘人员分别到选聘职位单位进行演讲。竞聘演讲时间每人20分钟,竞聘演讲分数占总成绩的40%。取每个职位的笔试、面试、竞聘演讲加权总成绩的前2名进行差额考察。
4、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5、研究决定、公示、聘任。聘期三年(含一年试用期)。
6、笔试、面试及演讲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派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详情请登陆蚌埠先锋网站、蚌埠人事人才网站
附件:
蚌埠市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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