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安徽黄山市屯溪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选调卫生技术人员的通告
屯溪区人民医院(黄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坐落在黄山市中心城区。区人民医院是屯溪区属唯一的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开设床位100张,现有在职职工180余人,拥有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人,是市、区两级医保定点和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为加快医院的发展,经屯溪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被招聘录用人员应具有全日制相应学历,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财会专业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工作步骤
招聘录用工作采取个人报名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核、体检、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需按资格条件要求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区人民医院招聘、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屯溪区卫生局办公室),报名时间截止到2008年7月15日。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由考评委当场评定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90%。
3.组织考核:由区医院招聘、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应试人员进行组织考核,通过查验档案、谈话了解,对其聘用年限、聘用表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限、在校表现、政治素质、毕业成绩和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组织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
4.体检与录用:根据面试和组织考核的综合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经区医院招聘、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按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得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录用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办理手续。
(三)试用考察和聘用
被招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根据所学专业、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二、选调岗位
(一)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表现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选调程序
个人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考核、选调前公示、办理录用调动相关手续等程序。
(三)报名地点及要求
携带个人申请、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屯溪区卫生局办公室(屯溪区人民政府五楼)报名。联系电话:0559—
招聘、选调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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