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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取消、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能形成比例岗位的通知

中公教育 2009-05-05 11:19:40

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行业引进急需人才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进行专业调整”的规定,经征求事业单位及各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取消本次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小于1:5,不能形成竞争,难以比较的下列岗位(具体取消岗位见附表)招聘计划,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相关考生于5月8-11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退还考生报名费。另有同一单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小于1:5专业相近的岗位进行了合并或调整(具体岗位见附表),其报名考生可继续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及时报考参加西安市等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西安市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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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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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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