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甘肃武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和《武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平稳推进,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客观实际,既着眼于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又充分考虑单位现状,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顺利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促进事业单位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设岗。
(二)按照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设岗。
(三)根据单位职责、工作任务,保证中心工作和长远发展需要设岗。
(四)按照工作量大小、任务饱满程度确定岗位数量,按照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设置岗位等级。
(五)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
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学习培训,认真准备(4月21日至5月20日)
(一)组织学习,安排培训
各级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文件选编、聘用证册合同等资料的征订工作。同时要积极组织和参加学习培训,熟悉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培训业务骨干,确保各县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策。
(二)明确职责,成立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要明确岗位设置实施工作任务,事业单位成立由单位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和三类岗位人员代表组成的工作机构,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全市实施工作会议后,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提出岗位设置的意见和超编、超结构比例人员的处理办法,以及调整任务不饱满岗位、安置富余人员、解决特殊问题的途径;及时召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动员会议,部署实施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职工提高对岗位设置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支持和参与岗位设置工作。
(四)收集资料,统计分析
1、单位基础资料
(1)本单位机构规格、编制、领导职数、经费来源、单位性质、内设机构及职数和承担的主体工作任务、辅助工作任务等情况的依据和批件。单位机构规格、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职数等不明确的,按程序专题报机构编制部门研究确定。
(2)对内设机构在册正式职工总数、职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数量、比例和结构,各职务层次的人数、比例和结构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
(3)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专项聘任指标、不占限额聘任指标数,并与同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实实际使用情况。
2、个人基础资料
正式在册人员任职、考核、业绩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原始证明材料。
(1)管理人员资料:个人信息、任职文件、任职时间、任职年限和任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
(2)专业技术人员资料:个人信息、任职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结果。业绩成果指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规定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和县区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各奖励的等次及排名情况,各行业专项奖励的等次和排名,通过鉴定和验收的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项目(包括新型开发项目),验收认定的发明专利、实有新型专利,专著或译著,全国或省级教材、专业论文,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专业技术等层次的称号,受聘或兼任职务的情况等。
(3)工勤技能人员资料:个人信息、技术等级及岗位证书、任职年限和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等。
3、对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确认
(1)与机构编制部门联系,核对编制及使用情况;明确正式在册职工名单;
(2)审核确认现有人员的基本信息、任职、业绩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根据公示情况,补充更正相关信息。
4、填报材料
各县区、市直事业单位要准确统计现有人员情况,及时填报《武威市事业单位现有正式在册人员构成情况表》(见附表1),《武威市事业单位现有正式在册人员花名册》(见附表2),《武威市事业单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见附表3),《武威市事业单位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人员花名册》(见附表4),《武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系列(专业)分布表》(见附表5)。
市直事业单位填报的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填报的材料经县区主管部门、县区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
第二阶段:归类分析,设置岗位(5月21日至7月10日)
事业单位要科学分析本单位现状,按要求完成三类岗位总量、等级(层级)和结构比例的确定、审核以及核准工作。确定、审核和核准环节中相关意见、目标的提出,必须遵守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履行群众充分参与、公示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等工作程序。
(一)提出岗位设置意见
1、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等,提出事业单位类型意见,填写《武威市事业单位机构类型编制职数审核表》(见附表6)。
2、事业单位根据内设机构的工作性质、任务、工作量大小、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情况,遵循“有利于单位的稳定、发展,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三类岗位之间,内部岗位之间的比例、等级符合政策规定”的原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提出三类岗位的总量、等级(层级)和结构比例意见,填写《武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见附表7)。
3、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现有人员构成情况和今后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提出专业技术主(辅)系列(专业)岗位意见,填写《武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审核表》(见附表8)。
(二)填报材料(一式四份)
《武威市事业单位机构类型编制职数审核表》、《武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武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审核表》。
市直事业单位填报的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填报的材料经县区主管部门、县区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
(三)审批岗位设置意见
市人事局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各县区的岗位设置意见,汇总相关材料和数据,形成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意见,报省人事厅核准后,分别审批市直事业单位、各县区的岗位设置意见。
第三阶段:制定细则,组织实施(7月11日至10月31日)
(一)制定实施细则
1、岗位设置意见批准后,各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1)实施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2)实施的方法、步骤、时间进度安排;
(3)岗位等级认定的程序和办法;
(4)人员聘用的程序和办法;
(5)竞聘上岗、监督管理等配套措施、办法;
(6)相关情况的说明。
2、《岗位设置实施细则》应广泛征求意见,经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3、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细则》,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4、涉及突出、重大问题的,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事部门研究确定。
(二)编制岗位说明书
1、岗位说明书的内容
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标准和所需知识能力等要素。
岗位职责是指本岗位分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任职条件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所要求的职务层次、专业条件、技能等级、学历层次,层级岗位或内部等级岗位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等等;工作标准指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应承担的工作任务,所达到的质量、数量或其它标准;所需知识能力指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力水平或管理知识、工勤技能水平。
2、编制要求
《武威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见附表9)依据三类岗位的不同等级分别制定,相同岗位只制作一个岗位说明书,但要在说明书上注明相同岗位数;管理岗位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注明兼任岗位的任职条件;编制完成的岗位说明书,按单位领导、内设机构和岗位序列装订成册。
岗位说明书的编写按照职工酝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
(三)认定岗位等级
1、认定办法
(1)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在我市《实施意见》中已有明确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已经制定了任职条件的系列(专业),按本系列(专业)的任职条件执行,未制定本系列(专业)任职条件,但能够参照相近系列(专业)任职条件执行的,经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以参照执行;无法参照的按《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执行。各系列(专业)的任职条件按照甘肃省人事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人事管理文件选编》中文件规定的执行。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需要设定其他条件的,经单位班子集体讨论、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3)岗位认定时,采取“以条件定岗位”的办法,对照各岗位内部等级任职条件,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对工作人员任现职务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符合什么岗位条件,就认定什么岗位。
2、填报材料
岗位等级认定材料包括认定表册和证明材料两部分。
(1)认定表册(一式四份)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武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申报花名册》(见附表10)、《武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审批表》(见附表11)。
(2)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管理岗位:最高学历毕业证,核定领导职数文件和聘(任)用文件,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②专业技术岗位:最高学历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证、聘用文件,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鉴定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专利技术荣誉称号证书、论文、专著等证明材料及证明文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岗位,提供职业资格证。
③工勤技能岗位:最高学历毕业证,聘用文件,人事行政部门核发的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④实行竞聘上岗的单位还需提供组织竞聘上岗的情况说明。
(3)岗位等级认定材料分岗位、分层次填报,其中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任职人员的认定材料单列报送。
(4)市直事业单位填报的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填报的材料经县区主管部门、县区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
3、认定程序
(1)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武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和认定表册,准备证明材料,并对照任职条件初审后,在本单位对岗位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2)主管部门根据人事部门核准的《武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和相关政策规定,审查认定表册、证明材料。
(3)各级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审核认定表册、证明材料,认定人员的岗位等级。
4、认定等级
(1)人事部门认定人员的岗位等级后,事业单位按照《武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审批表》填写《武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结果汇总表》(见附表12)、《武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结果花名册》(见附表13)、《武威市事业单位兼任岗位人员等级认定结果花名册》(见附表14)。
(2)人事部门核对有关材料后办理《武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结果通知书》,事业单位根据人事部门核准的结果填写《武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证》。
5、认定权限
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时,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任职的人员,市直主管部门、县区人事局整理汇总后经市人事局审核,报省人事厅认定;其他岗位任职的人员,市直事业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认定,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事局按人事管理权限认定。
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完成转入正常后,人员发生岗位变动需重新认定岗位时,专业技术六级以上、工勤技能二级以上岗位任职的人员,市直主管部门、县区人事局整理汇总后经市人事局审核,报省人事厅认定;其他岗位任职的人员,市直事业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认定,县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八、九级、工勤技能三级岗位任职的人员,县区人事局整理汇总后报市人事局认定,其他岗位任职的人员,由县区人事局按人事管理权限认定。
(四)签订聘用合同
1、事业单位依据人事行政部门认定的岗位等级,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全市首次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聘期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年限。
3、聘用合同一式三份,采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兼任岗位只填一份聘用合同,但要注明兼任岗位。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补充合同内容的,需请示主管部门同意。
4、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填写《武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及聘用结果备案花名册》(见附表15),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阶段:审核备案,总结验收(11月1日至12月10日)
市直主管部门、县区人事局分别就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重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符合规定要求的,将验收确认情况综合汇总后报市人事局备案;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
检查验收的重点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方案、岗位设置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年度和聘期考核通知册是否完备,人员聘用合同是否签订,岗位等级证书是否制发,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中形成的相关材料是否存档和装入个人档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主要经验;今后需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是一项全新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一定要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按照实施工作总体安排,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扎实稳妥地推进实施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政策。各级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单位数量多、类别差异大,各级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几点说明
(一)已按《武威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办法》(武市人发〔2002〕235号)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方案和人员的岗位变化,重新签订新的聘用合同,规范合同管理。其聘用期限的起始时间,可从原聘用合同签订的时间开始计算。
(二)岗位工资的实施,由人事部门根据省上的工资政策,在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统一安排实施。
(三)本细则只适用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完成后,事业单位因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等原因变动岗位的,按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履行正常的管理程序。
(四)本细则涉及的有关材料、表格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报送。
武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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