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鸡西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培训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省厅同意,决定开展年度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申报高、中、初级技术工人岗位的技术工人。申报技师岗位的技术工人考核工作按省统一部署另行组织。
二、申报考核条件
(一)等级工岗位申报条件
高级工:取得本工种中级《工人技术岗位证书》5年以上;
中级工:取得本工种初级《工人技术岗位证书》5年以上;
初级工: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
(二)因特殊原因未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的人员在审查晋升岗位级别时,如有下列条件,可按参加工作年限或从事本工种年限给予一次性照顾。
1、由企事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的;
2、从部队复员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的;
3、非技术工人岗位又回到技术工人岗位的;
4、停薪留职又回到技术工人岗位的。
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20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15年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岗位。
工作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岗位。
以上工作年限和取得岗位证书年限均按工龄计算方法计算,计算考核年限截止到2010年。
三、培训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参加岗位培训。市直及六区各单位学员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培训,共计100学时。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的培训设在当地。
四、费用
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各种费用由市人事局统一收取和支付,标准为培训费每人150元,考务费每人50元,共计200元。
五、几点要求
1、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培训工作,是各级人事部门的一项职责,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
2、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各单位要确保技术工人培训时间,对于不能保证培训时间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申报表》及《呈报表》各需要一份,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内容要求详实,字迹要工整。
4、各单位务于3月19日前携带申报材料(一次性照顾人员须带档案)到市人事局人才中心开发培训科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未经审核的,不得参加培训和考试。
联系人:李冬和
电话: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考核申报表.xls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设计师岗位的工种.doc
鸡西市人事局
2010年3月9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