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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0-05-06 16:03:2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特制定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市直28个事业单位,共招聘90人。(详见《2010年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

①报名时间: 2010年5月12日—5月14日;

②报名地点:永州市人事局;

③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签章的《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报名,且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数码照相费每人15元。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后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派2人由市人事局统一编组具体负责报名事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也不得设置过高的报考条件,限制其他考生报名,而暗地里放宽条件,拉人凑数开考,确保其中既定人选。否则,取消其招聘计划。

⑵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交招聘单位存查,待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再由招聘单位报市人事局审定,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0年7月底。

⑶制发准考证。准考证由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统一制发,考生于开考前3天到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领取。为避免冒名顶替代考现象的发生,应聘者报名时,由考试指导中心提供现场数码照相服务。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

⑴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公共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70%折合计入笔试成绩。

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考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职位的学历层次要求确定。

笔试时间为5月30日,上午9∶00—11∶00考公共知识,下午14∶00—16∶00考专业知识。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笔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

⑵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的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主考机关同意开考的职位,可按低于1∶3的比例确定。但对达不到1∶2的比例且无递补对象的职位,其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考核对象。

面试(技能测试)内容应贴近实际,侧重运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技能测试)为百分制,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技能测试)评委7—9名,由本系统本行业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面试(技能测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面试(技能测试)方案须报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组织、人事及监察等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考核

考核的对象,根据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 :1的比例确定。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体检

考核合格后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某些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职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报名时公布。

七、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

八、审批及鉴证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经审定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九、工作纪律与要求

各招聘单位要按照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的招聘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招聘工作实施意见,并报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凡未经批准的实施意见,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取消当年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招聘考试。

附件:2010年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xls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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