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使用专项编制引进49名硕士研究生的实施意见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娄编办函〔2010〕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使用专项编制引进硕士研究生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引进人才的单位及计划
此次统一公开引进人才的单位为经批准使用引进人才专项编制的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专项编制计划共49名。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4、专业对口且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人才工作安排
(一)召集会议,收集信息
为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近期召开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科长会议,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人才引进岗位基本要求等情况,并将各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市人事局,以便在引进人才实施意见中发布。
(二)发布信息
1、市人事局将各单位引进人才计划及岗位要求汇总,在市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引进人才有关信息。
2、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也要利用本行业的宣传媒体及时发布引进人才信息。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日—8月20日(每日工作时间),报名人员填写《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1寸近期彩照、本人工作学习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有关网站上打印出本人学历学位材料等现场报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照引进人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核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实行免试聘用,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时,根据岗位特点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办法组织筛选。根据考核情况,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选
对考核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于2010年9月10日前报市人事局审核,统一在娄底人事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增人计划、列编、审批工资、聘用等手续。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2010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编制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要求及联系方式一览表.doc
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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