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和上海生源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5年9月15日至1988年9月15日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招聘简章)。
7、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商务委网站()、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和上海外经贸培训网()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2、报名及下载准考证时间详见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3、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
4、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10月16日(周六)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合格分数线按职位分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按1:5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首签一年的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
附件:2010年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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