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省扬州市规划督查中心人员招聘简章
扬州市规划督查中心系扬州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建设项目的验线、批后跟踪督查管理、建设项目竣工的规划验收、有证违法建设的查处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心良性运作,更好地为扬州市城市规划建设服务,决定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具体范围是:公办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及法律,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招聘岗位
|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编制及招收人数 | 要求 |
| 1 | 督查中心秘书 | 中文 | 男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编外聘用 人数:1人 |
1、文笔好,能熟练运用计算机;2、有作品发表者优先 |
| 2 | 督查中心秘书 | 法律 | 男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编外聘用 人数:1人 |
1、文笔好,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2、有司法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报名条件;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
4、公布招聘结果。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1)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扬州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
(2)可通过网上报名,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e-mail发送至扬州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并电话确认查收;
(3)可通过邮寄或传真形式报名,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或传真至扬州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并电话确认查收。(邮寄复印件即可,无须邮寄原件)
e-mail:
地址:扬州市淮海路33号扬州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
邮编:225002
联系人:马毅
联系电话:
传真: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品发表证明、司法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证件照片、报名表(见附件)。
4、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权重各占50%。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文化素养和文字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用文字能力。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对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胜任者聘用,不胜任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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