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蒙古赤峰市民族歌舞剧院招录事业编制演员考试简章
赤峰市民族歌舞剧院招录事业编制演员考试简章
赤峰市民族歌舞剧院是赤峰市文化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为了提高剧院队伍艺术水平,吸引优秀演艺人才,经市编委会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11人。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规定,制定以下招录考试简章。
一、招录计划
事业编制演职人员11人。
声乐类7人:
美声唱法2人(1男1女);民族唱法1人(女);蒙古族民族唱法3人(1男2女);主持人1人(男)。
器乐类2人:
胡笳演奏员1人;古筝演奏员1人。
创编类2人:
舞蹈编导1人;作曲兼键盘1人。
注:以上岗位指标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录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有艺术气质。
3、以前在剧院工作过,被开除或辞退的,不允许报考。
(一)声乐类
1、身高:女:165厘米----175厘米;男175厘米----185厘米。
2、大专以上音乐专业毕业。(蒙古族民族唱法可适当放宽)。
3、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器乐类
1、专业艺术院校器乐专业毕业(包括中专艺术类学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主持人
1、身高:180厘米----185厘米。
2、专业艺术院校或其它院校主持专业毕业(包括中专艺术类学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创编类
1、专业艺术院校毕业(包括中专艺术类学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两年以上舞蹈编导、音乐创作实践及相关的学习进修证明。
2、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以上四个类别报考人员学历要求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即可。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在2010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5日下午5:00内报名。
2、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到赤峰市民族歌舞剧院办公楼202房间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咨询电话:0476—,手机:,地址: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街北五段九号,联系人:韩老师。
3、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免冠彩照3张。
4、报名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审查内容一是报考者资格条件,二是年龄,三是身高,资格审查某一条不合格者即不具备考试资格。
6、资格审查时即对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的加分分数予以核定。
7、报考者应在报考资格通过后,交纳相关费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专业测试考务费每人5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共每人120元,领取准考证。专业考试序号在考试前以抽签的形式确定。
8、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少于2人(包括2人)取消该岗位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两部分。专业、笔试考试满分各为。专业考试成绩按70%、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在此基础上再加奖励分数为报考人员最后得分。取最后得分最高者为拟录用人员。
对报考人员首先进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在专业考试成绩80分(含)以上人员中,每个岗位取前三名进入笔试,其他报考人员不予进行笔试等其它环节考录工作。
专业考试所有报考人员都没有达到80(含)分以上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录。
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2月26、27日,笔试时间为2010年29日。
(一)专业考试
1、声乐考试
声乐考试内容:
(1)试唱:15分(现场抽题)
(2)节奏:10分(评委出题)
(3)模唱:15分(评委出题)
(4)规定曲目演唱:30分
美声唱法规定曲目:男:《我的太阳》、女:《红梅赞》
民族唱法规定曲目:《报答》
蒙古族民族唱法《牧歌》或《鸿雁》
注:规定曲目自备钢琴、马头琴伴奏。
(5)自选曲目演唱:20分(其中表演占10分、作品占10分)。要求演员化妆,穿演出服装。(5分钟之内)
(6)形象:10分
2、器乐考试
器乐考试内容
(1)听音:10分(评委出题)
(2)视奏:10分(现场抽题)
(3)节奏:10分(评委出题)
(4)规定曲目演奏:30分
古筝演奏规定曲目《雪山春晓》
胡笳演奏规定曲目《胡笳十八拍》
(5)自选曲目演奏:20分(其中表演占10分、作品占10分)要求演员化妆,穿演出服装。(5分钟之内)
(6)其他才艺展示:10分
(7)形象:10分
3、主持人考试
主持人考试内容
(1)即兴演讲:30分,时长3分钟(现场抽题)
(2)自选作品:35分,要求演员化妆、穿演出服装。(5分钟之内)
(3)自选歌曲演唱:25分(5分钟之内)
(4)形象:10分
4、作曲考试:
作曲考试内容:
(1)听音节奏:20分(单音、音程、和弦10分、节奏10分)
(2)音乐基础理论:15分(现场抽题)
(3)个人作品分析:20分(近三年考生本人原创作品分析)
(4)配器:25分
评委出一段单旋律(8小节)考生根据旋律现场配器
(5)即兴演奏:20分
评委出单旋律(8小节)考生根据旋律现场即兴演奏
5、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考试内容:
(1)主题编舞(半命题):25分(现场抽题)
(2)舞蹈作品分析:15分(现场抽题)
(3)本地区民族舞蹈展示:15分(考生自备)(5分钟之内)
(4)即兴编舞:25分(根据现场抽题给出的一段音乐,现场编舞)
(5)口述一个命题作品的构思:20分(现场抽题)
(二)笔试
业务考试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10年12月29日参加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
(三)奖励加分
1、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连续在剧院工作满三年的考生,奖励3分。
2、报考主持人,具有一级甲等普通话证书加5分,一级乙等普通话证书加3分,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加1分。
3、报考器乐类考生身高加分:(女)165厘米---170厘米加3分,171厘米—175厘米加5分。(男)175厘米---180厘米加3分。
(四)成绩公布
1、专业考试成绩的公布
专业考试的分数在考生考试时现场公布。
2、笔试
笔试成绩在2010年12月31日在网上公布。
3、总成绩计算
两项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加上奖励加分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专业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
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第一名者为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指定项目体检。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者,取该岗位总成绩第二名进行体检。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审批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试用期审批手续。
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成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人员。
九、本简章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科0476—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文化局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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