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名网站编辑人员启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网站编辑人员。
基本要求:30岁以下,男性,大学学历,法学、中文或新闻类专业,有较为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
在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大楼(大学东街61号)上班。有意者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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