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三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3名专业人员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发〔2006〕257号)和《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事局关于确定二0一一年三明市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明人〔2011〕53号)及《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二0一一年核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2011〕75号)精神,现将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市属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我市确定的2011年紧缺急需专业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硕 士以上或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年满十八周岁以上,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四十周岁;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3月18日我局下发《关于二0一一年核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计划的通知》;
3月30日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2011年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电子文档发至 );
4月15日前我局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4月30日至5月30日期间,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报名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定面试方案和参加面试的人选及时间、地点,报经我局同意后,组织面试(附:2011年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6月底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拟聘人选报送我局网进行公示,聘用单位报送拟聘人选的相关材料到我局办理核准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制定招聘方案
各招聘单位根据我局核准的招聘计划和人员结构情况及招聘具体实际制定招聘方案,填报《2011年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表格从三明市公务员局网上下载。
(二)组织报名及发布信息
报名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地点、面试等信息要求,经我局审核后在三明市公务员网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公示。
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三)组织面试
1.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时拟定面试方案,报我局审核同意后,按照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明人〔2010〕207号)组织实施。
2.面试可根据需要采取问答式或心理素质测评方式,也可采取专业技能实地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公布,面试结果在当次面试结束第二天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者;面试时,侯考人员与在考人员及已考人员应严格隔离,接受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等相关原件材料。
3.面试命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进行,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进行监督、指导。
4.计划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面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报经我局同意方可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组织体检、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人选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有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4.考核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5.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招聘该岗位上线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局网及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我局复核后办理核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新聘人员应在我局核准聘用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履行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严格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的笔试、面试、命题、评卷及操作规则及明人〔2010〕207号文件等要求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方便毕业生报考。
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是我局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三明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
监督举报电话:三明市公务员局监察室:。
二零一一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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