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鹤峰县一中直接选聘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方案
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直接选聘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0]73号)、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有关文件方案规定,为更好地引进优秀教育专业人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直接选聘原则
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选聘专业指标及用人性质
1、直选专业指标:地理1人、音乐2人。
2、用人性质: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
三、直接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2011年全州事业单位直接选聘的对象,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和一类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选聘对象年龄控制在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直接选聘的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应是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人员。根据我校实际,这次直接选聘的教师原则上是一类高等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也可以放宽到二本院校,但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有从教实践经历的平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2、其他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教师专业素质高,安心山区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周密制定方案,报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备案。
(二)组织必要的面(测)试。对直接选聘对象进行相应的面试、测试,内容主要围绕考察应试者的各种能力,专业知识水平。
1、校内报名和校内测试直选: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4月25日前到学校办公室报名,将相关自荐材料送达学校。学校根据报名自荐材料通知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于4月27日上午进行笔试和面试。
2、相关院校直选:四月下旬学校派人赴武汉相关学校直接测试签约。
3、考核体检:学校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然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4、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经校领导集体研究后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直接选聘资格。
5、备案审批:按上级文件规定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备案审批后正式聘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直接选聘方案,严格把握直接选聘政策和选聘程序,做到公开透明,确保直接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严格工作时限。直接选聘工作于2011年4月30日前结束。
六、联系电话
0718—(校办) (严老师)
(袁老师)
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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