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房产管理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原机关大院和政府住宅区整体规划的实施和物业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原机关大院各单位和院外相关单位水、电、暖费等收缴、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可经营资产的管理和创收工作、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接受的原自治区经贸委住宅和办公用房地产。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9号楼。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根据岗位需要和自治区下达的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详见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中心岗位需求表。
三、专业测试
(一)测试方式: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满分各为。
(二)测试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场评分,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三)专业测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政策加分。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在计算总成绩时按简章要求进行加分。
(四)专业测试在公开招聘办公室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导和监管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五)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四、其他事项
按照《2011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进行。
五、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咨询电话:0471—
举报电话:0471—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咨询电话:0471—
举报电话:0471—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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