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张掖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04〕35号)、市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各类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张政发〔2007〕8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1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市委发〔2011〕1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近期将为张掖医专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户籍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个别岗位除外)、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就业毕业生。面向在职人员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经历和执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与招考(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计划
注:上述计划中生理学、药学和皮肤病专业3个岗位因工作需要,在公告发布前已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研究生各1名。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医学类各专业研究生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12日;医学类各专业本科生及在职人员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至20日。
报名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配合。报名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工作经历证明和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名费150元。
甘肃省“民生实事项目”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2011年已被省上“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确定为录用或服务对象的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按紧缺专业岗位,以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面向研究生、普通高校未就业本科毕业生、在职人员招考的岗位,若各专业有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时,该岗位招考计划优先招考研究生,剩余计划面向普通高校未就业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招聘)。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市招考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无异议者核发准考证参加笔试。对在考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人社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当年取消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选拔到乡镇、社区、市内企业服务的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县区团委出具证明)、在市内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实际工作(服务、见习)时间满2年且考核合格尚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形成综合成绩。笔试测试应聘者的医学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70%;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实际招聘人数1:2-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测试应聘者的医学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确定人选)。
研究生面试时间:2011年9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医学类各专业本科生及在职人员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11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2011年9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体检考核对象确定
以综合成绩为准,分岗位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面向原单位、招考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属未就业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办理调动手续。以上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考办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做好考生学历验证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整个招聘工作邀请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 (市人社局) (市卫生局)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
查询网址: 张掖人力资源信息网()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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