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招聘流动人员管理协管员公告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郧西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也称“三实”协管员),作为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员管理的辅助力量。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记录;
2、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郧西本地户籍;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体健貌端;
4、年龄在20-28周岁之间;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能适应岗位工作。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9月15日至9月22日。
2、报名地点:郧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人:钟 伟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照2张。
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目测,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1年9月23日。由郧西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拟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政审。政审工作由郧西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经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郧西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000元(不含有关保险)。聘用期间,被聘用人依法享有正当的劳动权益并履行约定的劳动义务。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培训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城关派出所招聘协管员15名,男女不限,原则上优先招聘城区有固定住所人员;其他派出所各招聘1名,计15名,男女不限,原则上在本乡镇人员范围内招聘。
(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由郧西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郧西县公安局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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