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科右前旗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加大我旗人才引进、储备、培养和使用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我旗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决定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储备一批高校毕业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一)大学本科毕业生100名(男、女各50名);
(二)研究生毕业生50名。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作风踏实,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2012届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资格
选聘人员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范围
(一)参加选聘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是下列范围之一的人员:
1、本人现为科右前旗户籍且已登记2年及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在科右前旗办理的户籍登记手续);
2、父母现为科右前旗户籍且已登记2年及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在科右前旗办理的户籍登记手续);
3、父母有一方为科右前旗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面向全社会进行选聘。
五、公开报名
报名参加选聘者应统一填写报名登记信息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证件或材料。
(一)报名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及证书号、学位及证书号、健康状况、个人简历、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相关证件材料包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父母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学籍档案及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9月15日--9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科右前旗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右前旗政府新址党政综合楼139室);
联系电话:。
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电话要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六、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者报名结束后,随即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一)符合选聘条件、范围和选聘资格第一项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程序。其中,符合选聘范围第一项第2条或第3条规定的人员,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审查材料:
1、本人户籍与父母不同册的,须提供旗公安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是科右前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经编制部门复核;
3、是科右前旗所属企业退休职工或在岗职工子女的,须提供旗社保局出具的证明,其中在岗职工须现在在我旗社保局参保2年及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参保);
4、是科右前旗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的,须提供旗就业局出具的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须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符合选聘条件和选聘资格第二项规定的研究生毕业人员,资格审查的同时进行政审考核,合格者直接进入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程序。
资格审查结果统一于9月24日上午在科右前旗党政综合楼前进行公告。审查合格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于9月2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面试
大学本科毕业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确定拟选聘初步人选。考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不指定范围,试题从自治区事业题库中抽取。面试一律采用汉语答题。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男、女分别计算),如达不到,按此比例相应减少选聘人数。
(一)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人数以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男、女分别计算)。笔试成绩统一于9月27日下午在科右前旗党政综合楼前进行公告。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参加面试人员于9月27日下午15: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八、确定人选
(一)大学本科毕业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权重计算总成绩,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实施加分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确定后,按选聘人数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男、女分别计算),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初步人选。
(二)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按照选聘人数及专业知识结构的需求,根据资格审查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
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最终成绩及全部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统一于9月29日在科右前旗党政综合楼前进行公告,同时在报名地点发放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通知书。
九、组织体检
拟聘用初步人选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等额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分别按照最终成绩排序、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于9月30日下午在科右前旗党政综合楼前进行公告。
十、聘前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于10月8日起在《科尔沁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办理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统一按照所学专业和岗位需求分配到科右前旗旗直事业岗位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十二、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聘期五年(含试用期一年),由科右前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五年聘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聘。
(二)被聘人员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管理,编制部门负责对所聘人员进行造册备案。
(三)被聘人员在工作期间,经考核合格可作为事业岗位空缺的补充来源。
十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在事业岗位工作期间,享受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十四、其他事项
对参加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内容由科右前旗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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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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